回复 笑子风 : 他,是苍茫天地间最后一个魔王。他身负大气运,以魔王之名立于天地之间。无数名门对其恨之入骨,却奈何不了他。无数美人、艳鬼、狐妖,佳人为之神魂颠倒,希望被其一吻芳泽。他是修道界的一个传说,一个无敌天下的真正魔王。而他自己却说:我其实真的不想当个魔王,可是实力不允许啊~已有380万完本老书《我老板是阎王》人品保证!本书交流群:621739021”
回复 庆云霄: 这部《张雨琦人文艺术欣赏PPT》这里是印术世界,没有斗气,没有魔法。有的,只是百花齐放的无数印道!以道驭印:御风临空,掐印捏决,即可翻江倒海、地覆天翻!化印入兵:一生专修三尺兵锋,一剑斩下,风卷云动、涤荡寰宇!炼印入身:不修术法,不借外物。只炼己身,以身入道。大成时七尺身躯便是不动法印,攻则撞山山碎,守则水火不侵!……现世一道家劣徒穿越而来,望着眼前这些如神如魔的异界修印师们,想着自己脑海里的道家数百种法印,不由稍稍放下心来,恭敬拱手:“大家好,我叫叶席。生来片瓦遮头,死去一叶为席的叶席。”PS:本狸猫笔下有作品《最强杀手系统》,约莫三百七十万字,现已完结。猫品妥妥,请放心食用!
回复 神探肥膘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