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诸葛步天 : 这世界为什么没有仁慈,强者为尊,弱肉强食?重生回来的凌天凡,看透了这操蛋的世道。他决心重铸神体,专修剑道,势不要悲剧重演,重新掌控自己这一世的命运。天无情,斩之!地无情,灭之!神无情,屠之!圣无情,杀之!道无情,碎之!若命也无情呢?“那我便不信这命!”我命由我不由天。剑道乾坤!再临寰宇!”
回复 三山之水: 这部《寂寞杏花红无删减》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墨轻愁 : 景浦穿越就满级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文韬武略,啥都行。但,很快景浦发现,这里是一个修仙的世界!可为啥自己是个废材凡人,天下第一剑仙与天下第一刀圣为了谁能给自己跳水劈柴而打架?还有哪仙界第一圣女与魔界第一妖女为了谁早上给自己送早餐而吵架?ps,本书无敌文,跟斗破,斗罗,海贼,龙珠,铠甲……一点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