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苦肴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冬君: 这部《艳色荡母一到10章》沈筠棠觉得自己绝对是大燕朝最倒霉的人。作为三代单传的永兴侯府世子爷居然是个不带把的!上有老弱病残的祖父母,下有弱质纤纤的妹妹们。娘死的早,爹走的急,阖府上下只靠她一个“假男人”!偏偏朝堂上还有如狼似虎的大龄剩男摄政王虎视眈眈。沈筠棠:摄政王殿下,微臣虽然喜欢的是男人,但真的不是断袖啊!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御史不好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夜间三思 : 那并不是她第一次遇见他。只是那次,KTV走廊,他搂着怀里的女孩笑的风情万种。她印象太深刻。后来呢?后来——男友陆司北豪请狐朋狗友,他来晚了。有人喊:“来晚了罚酒啊。”“怎么没带女朋友?”那人淡淡的一笑,“分了。”“嗬,这次几个月?”那人抬眼,声音清淡:“够了啊。”包间里,灯光半明半暗。孟盛楠低着头喝可乐,渗进舌头上却又凉又苦。那时候,她还没意识到,在后来竟会真的非他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