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宝哥 : 孟渐晚在圈子里挺出名的,放着好好的千金小姐不当,非要当一个样样精通的大姐大。大姐大勾唇一笑:“别爱我,没结果,除非赢过我。”宋少发表爱情宣言:“我觉得,爱一个人呢,就是要给她买跑车,一辆不行就两辆,实在不行再加一架私人飞机,或者豪华游艇!”孟渐晚:“OK,我可以考虑一下。”婚前,宋遇就知道孟渐晚是惹不起的小祖宗,婚后更甚。宋遇正忙着呢,秘书火急火燎跑来:“宋总,夫人她在酒吧把程家小少爷给揍了,人已经进医院了。”宋遇习以为常:“她连我都打,打别人有什么好惊讶的。”秘书:“……其实这事儿不怪夫人,程家小少爷刚”
回复 云中擒仙鹤: 这部《班主任特别的奖励方式》什么?穿越?彭禹很淡定的收集情报,适应自己的身份。嗯,皇子身份,绝世容貌,顶级功法,开局天选之子。虽然原主中毒,武功全失有点小瑕疵。但可以理解嘛。什么?没有原主记忆?彭禹有点慌,但还在可接受范围内。什么?大昆神朝能检查魂魄夺舍?他们打算检查我的灵魂?彭禹慌了,收拾东西,马上出宫。什么?大昆神朝是高魔超武,自带八百附属世界,大神通者移山倒海,屠龙弑神?彭禹怂了,这个世界太危险,我要回家!
回复 一万金桃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